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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管理制度
2006-03-21 09:33:18 射阳县外经贸局办公室 阅读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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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加强经费管理、规范费用支出程序,严格控减经费支出,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的优良传统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公用经费管理
(一)办公费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购置、领取和发放工作,分科造册登记。
(二)电话费 各科室开通市内电话,科室核定基础话费100元/月,人头包干话费每人30元/月,节约部分结转使用,超支部分个人全额负担。
(三)旅差费 出差住宿费按规定标准,到大中城市的住宿费不超过200元/双人间·天;旅途中的工作餐(出盐城的)按70元/人·天以内的标准执行。出差结束后,十天内将费用结算完毕。
(四)文印费 材料的打印、复印一律由局各科室自行完成。特殊情况,需送外面打印、复印、印刷材料,经分管领导审批后,交办公室统一办理。
二、专项经费管理
(一)专项活动经费 必须先落实资金来源,编制预算,确保按预算执行,并略有节余。
(二)工作餐 正常为盒饭,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。
(三)来客接待 按机关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。
(四)探视费 实行一次性探视制度,标准为每人次(患者)200元;职工嫡系亲属去世,发探视费300元。
三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
(一)所有接待必须坚持先请示、后安排;不得借领导之名私自安排接待;禁止在非指定接待单位安排接待;如有违反费用一律不予报支,并要深刻检查,通报有关领导。
(二)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,特殊情况需单独购买必须经分管领导把关审核。
(三)小型维修、杂工费用、维修物品购置,由办公室组织,两人以上核定工作量。
(四)出差外地的接待、伙食费用要严格执行标准,不得超标。
(五)个人因公借款,借条经局长同意并签字后,办公室方可支付。
四、强化监督管理工作
(一)办公室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制度,对不合理、批准手续不齐备的经费一律不得报支。
(二)对各科室的电话费、工作餐费用、文印费、县内和出差在外的接待等由办公室汇总,定期通报。
chenw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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